一、申請條件
(一)對品牌創建項目(包括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廣東省著名商標、廣東省名牌產品、深圳知名品牌、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進行扶持;
(二)對獲得國家、省、市和新區質量獎以及通過新區質量強區辦驗收的卓越績效試點工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機構、其他組織(以下一律簡稱企業)進行扶持;
(三)對實施標準化戰略項目(包括承擔國際國內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的機構、標準研制項目、企業標準聯盟機制培育、國外技術貿易措施研究項目、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深圳標準先進性評價和認證)進行扶持;
(四)對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項目(包括國內發明專利授權、持續有效5年以上的國內發明專利、提交PCT專利申請的發明專利項目、以及新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進行扶持;
(五)對獲得符合“走出去”戰略的各種國際認證證書[美國、歐盟國家食品衛生注冊認證、能源管理體系認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OHSAS1800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13485醫療器械行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HACCP(GB/T22000、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20000IT服務業管理體系認證、ISO/TS16949汽車行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TL9000電訊行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AS9100航空航天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以及SA8000社會責任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扶持。
(六)對將總部設立在新區的認證機構給予扶持。
(七)其他經新區管委會批準的知識產權、質量認證、品牌、標準化戰略重大扶持事項。
二、資助標準
(一)對品牌創建項目進行扶持。
1、上一年度新獲得“廣東省名牌產品”的,每個產品分別給予20萬元的獎勵;
2、上一年度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和“廣東省著名商標”的企業,每件商標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3、上一年度新獲得“深圳知名品牌”的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的獎勵;
4、上一年度新獲得使用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的單位,給予20萬元的獎勵。
(二)扶持導入先進質量管理方法。
1、上一年度獲得國家質量獎的,給予500萬元的獎勵;上一年度獲得省政府質量獎的,給予300萬元的獎勵;上一年度獲得市長質量獎的,對應市長質量獎大獎、提名獎、鼓勵獎分別給予等額配套獎勵;當年獲得新區質量獎序列獎項的,按照最新實施的《光明新區質量獎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獎勵。
2、卓越績效試點工程的獎勵標準:經過新區質量強區(打造深圳標準)辦按照單位自愿報名、專家遴選、導入實施卓越績效評價準則、診斷運行改進,并組織專家評審驗收等程序,對得分超過400分且排名前十的單位,給予每家30萬元的獎勵。
(三)對實施標準化戰略項目進行扶持
1、對新獲批承擔國際國內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的機構的扶持標準:
a.承擔國際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或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或工作組(WG)工作的機構,連續三年每年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補貼;
b.承擔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或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或工作組(WG)工作的機構,連續三年每年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補貼;
c.承擔廣東省或者深圳市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工作的機構,連續三年每年給予10萬元的補貼。
2、對標準研制項目予以扶持的標準:
a.主導國際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主導國際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25萬元的獎勵;
b.主導國家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主導國家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15萬元的獎勵;
c.主導行業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主導行業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d.主導廣東省地方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主導廣東省地方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獎勵;
e.主導深圳市技術標準文件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主導深圳市技術標準文件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獎勵;
f.主導團體標準或者聯盟標準制定的,并在深圳市標準信息平臺自我聲明,且被企業采用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標準的唯一起草單位或標準文本的“前言”中排序在前兩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定、修訂標準的單位,其余單位均視為參與制定、修訂。對參與標準制定、修訂的,按照上述主導制定、修訂扶持額度的50%進行獎勵。
3、對企業標準聯盟機制培育項目予以扶持的標準:按工作進度分3年予以補貼,總額度100萬元。
4、對開展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項目予以扶持的標準:項目實際承擔單位不是市、區財政全額供養的單位,按項目給予30萬元的補貼。
5、對新增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予以扶持的標準:獲得AA、AAA、AAAA認定的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分別給予4萬元、6萬元、8萬元獎勵。
6、對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予以扶持的標準:企業獲得《廣東省采用國際標準產品認可證書》的按照每個產品給予1萬元的獎勵,每個企業總獎勵額度不超過10萬元。
7、通過深圳標準先進性評價和認證并加貼深圳標準標識的標準,給予每項5萬元的獎勵。(四)對獲得符合“走出去”戰略的各種國際認證證書進行扶持:
1、對新通過美國、歐盟國家食品衛生注冊認證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勵;
2、對新通過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每家5萬元資助;
3、對新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按照證書給予每張不超過3000元的獎勵;
4、對新通過OHSAS1800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13485醫療器械行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HACCP(GB/T22000、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20000IT服務業管理體系認證,ISO/TS16949汽車行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TL9000電訊行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AS9100航空航天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SA8000社會責任體系認證的企業,按照證書給予每張不超過5000元的獎勵。
(五)對將總部設立在新區的認證機構,給予連續三年,每年100萬元的資助。
(六)對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項目進行扶持。
1、對獲得“光明新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稱號的,給予5萬元獎勵;
2、對上一年度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單位或個人,給予每項發明專利0.2萬元的資助,但資助數額一般不超過50萬元/年/單位(人);
3、對持續有效5年以上的國內發明專利,一次性給予每項發明專利0.2萬元的資助,但資助數額一般不超過50萬元/年/單位(人);
4、對依照PCT規則提交PCT專利申請的發明專利項目,在取得國際檢索之后,給予每項發明專利0.5萬元的資助,但資助數額一般不超過50萬元/年/單位。
以上獎勵和資助的對象,均需兩年內未因知識產權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處罰;申請國內發明專利和PCT國際專利資助的,需為專利第一申請人,且專利權屬明確,無糾紛。